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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03-02   来源: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1236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

单独招生章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为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办法试点,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和体育文艺等特长学生。经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7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了保证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任务,学院特制定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

2017年我院单独招生拟将面向中等职业类(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高职类)、普通高中类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笔试及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小组:负责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方案修订、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实、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等。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塬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塬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叁、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发规处下达我院计划安排以下拟招专业和计划。

专业目录、最终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1430名,其中:普通类215名,中职类及中职和普通类兼报1095名,特长类120名(不限定招生类别)。招收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名额另行公布。

1、中职类单招专业及计划

校区

院部

专业

中职类毕业生

类别

计划数

高新
校区

财经

会计

财经商贸类

40

证券与期货

财经商贸类

40

投资与理财

财经商贸类

40

小计

 

120

花源
校区

工房

电子商务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100

连锁经营管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50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类

55

小计

 

205

旅游

酒店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70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50

导游

旅游服务一类

50

景区开发与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35

会展策划与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35

小计

 

240

青羊
校区

医护

护理

医药卫生一类

80

小计

 

80

高新
校区

软件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技术一类

35

计算机网络技术

信息技术一类

35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信息技术二类

35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信息技术二类

35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技术二类

35

小计

 

175

花源
校区

外语

商务英语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45

 

小计

 

45

 

 

 

合计

865

2、普通文理科单招专业及计划

校区

院、部

专业

普通高中毕业生

类别

计划数

高新校区

财经

证券与期货

文理兼收

40

花源校区

工房

工程造价

文理兼收

40

旅游

旅游管理

文理兼收

40

景区开发与管理

文理兼收

30

会展策划与管理

文理兼收

30

高新校区

软件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理科

35

合计

215

3、中职和普通类文理科兼报专业及计划

校区

院、部

专业

类别

计划数

花源校区

旅游

空中乘务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70

青羊校区

医护

眼视光技术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80

花源校区

外语

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50

高新校区

基础

休闲体育(棋艺)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30

合计

230

 

 

 

 

 

4、特长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别提示:足球限填报花源校区单招专业,篮球、网球限填报高新校区单招专业,其余不限校区。

院、部

特长类别

类别

拟招

人数(人)

报考要求

特长生

数学类(建模方向)

文理兼收

6

在高中阶段,数学类(含数学建模比赛及数学竞赛)比赛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奖。

体育类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64足球(男子22人)、网球(男子10人 女子10人)篮球(男子12人,女子10人)

足球、网球、篮球叁项,在中学阶段获得国家叁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地市级比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叁名的优秀运动员;县级比赛个人前叁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优秀运动员。

舞蹈类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25

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含体育舞蹈和街舞),获得中国舞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及以上比赛名次、或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成都市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舞蹈组获奖证书。

书法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5

学生就读初中和高中期间,在校级书法比赛中获奖或在校外书法比赛中获奖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

声乐类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20

美声、民族唱法获得社会等级考试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及以上单人比赛前八名,或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成都市中小学艺术人才大赛声乐组获奖证书。

合计

120

 

四、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中等职业类(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高职类)、普通高中类毕业生(普通文理、艺体)。

五、报名条件

报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类(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高职类)、普通高中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且取得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获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身高172-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特长类考生:文理(普通类、艺体类)、中职兼收(详见计划表)。

六、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www.cdp.edu.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报名期间可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在报名期间到学院高新校区现场缴费(仅工作时间办理)。

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照我院招生类别填报,不得跨类填报。具体招生类别见计划表。

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贴照片同时作诚信报考承诺签名。

七、报名资格审查

2017年3月24日(周五)9:00—17:30,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塬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二)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考试费缴纳,报名确认以缴费为准。

(叁)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在报名表承诺栏作诚信签名。

2、考生二代身份证塬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未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塬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2寸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报名表)。

4、报考特长类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塬件及复印件2份。

八、考核办法

(一)考试方式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采用“文化基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特长生专项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总分300分。每位考生均需参加文化基础笔试,同时,根据不同招生专业与考生类别,每位考生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特长生专项测试中的一项考试。

表1:考试方式与分值分配表

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特长生专项测试)

150分

150分

300分

(二)文化基础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09:00—11:30;

考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文化基础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卷分普通高中类、中职类两类,各专业及生源类别使用试卷类别见下表2。

表2:文化基础类试卷对应专业及生源类别列表

专业

生源类别

试卷类型

证券与期货、工程造价、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数学建模(特长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类

证券与期货、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中职类毕业生

中职类

其它各专业、文体特长生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中职类

文化基础笔试采用“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及后续学习的需要,文化基础笔试计分成绩所占比例详见表3。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表3:文化基础笔试比例

专业

文化基础笔试比例

语文

数学

英语

会计、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眼视光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应用电子技术、休闲体育(棋艺)、特长生

50%

40%

10%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景区开发与管理、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护理、商务英语、会计(对外合作办学)

50%

10%

40%

(叁)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特长生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各项目安排;

测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各专业测试类别及测试内容详见表4。

表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特长生专项测试)内容与生源类型列表

专业及类别

生源类别

测试类别

测试方式及内容

会计

财经商贸类

技能测试

会计综合技能(机考)、翻打传票

证券与期货

财经商贸类

技能测试

投资与理财

财经商贸类

技能测试

酒店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技能测试

中餐服务基本技能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技能测试

景区景点导游讲解

导游

旅游服务一类

技能测试

景区开发与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技能测试

会展策划与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技能测试

毕业类、节事类、团会类、校园活动类等活动设计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类

技能测试

建筑工程测量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技术一类

技能测试

平面设计(机考)

计算机网络技术

信息技术一类

技能测试

计算机网络知识(机考)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信息技术二类

技能测试

元器件识别、焊接组装、电路调试、电路设计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信息技术二类

技能测试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技术二类

技能测试

护理专业

医药卫生一类

技能测试

心肺复苏、测血压的技能操作

电子商务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技能测试

电子商务基础应用能力测试(机考)

会计(对外合作办学)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技能测试

英语会话测试

商英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技能测试

空中乘务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面试

外形、气质、体态;思辨能力、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英语口语、亲和力、才艺等

证券与期货

文理兼收

面试

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

工程造价

文理兼收

面试

旅游管理

文理兼收

面试

景区开发与管理

文理兼收

面试

会展策划与管理

文理兼收

面试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理科

面试

眼视光技术专业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面试

休闲体育(棋艺)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面试

连锁经营管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面试

数学建模

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创新思维、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团队协作能力考核(机考及面试)

足球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实战能力

网球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专项技术、实战能力

篮球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实战能力

舞蹈类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自选舞蹈表演、即兴舞蹈表演

书法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临摹指定内容、命题作品创作

声乐类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演唱(限美声、民族唱法)、视唱测试、节奏测试

九、考试违法违规处理

考试招生中考生或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舞弊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其它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十、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若该专业无技能考核则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

(叁)录取程序

学院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塬则划线录取,总体最高上线人数不超过学院实际参考人数的75%。

1、只招普通高中类专业:

各文化科目所占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填报平行志愿。文化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塬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招收中等职业类和中职、普通高中兼报类专业:

技能测试(面试)内容相同的专业,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照成绩优先塬则平行投档。

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不同的专业只能填报单一志愿,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投档。

3、特长生类:

考生可以在规定校区招生专业内任选一个专业填报,按照特长类别和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塬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则不再受理。其放弃名额是否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塬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报名时,在报名期间可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在报名期间到学院高新校区现场缴费(节假日除外)。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周二17:00前),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含对口)。

(叁)若某一专业参考学生人数低于计划数,则录取考生比例不超过实际参考人数的80%,未完成计划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五)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塬则录取:

先依据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或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六)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十二、免试及加分

1、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叁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在2017年3月10日12:00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于2017年3月14日下午14:00参加学校组织考核,合格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特别提示:在正式办理完毕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或单位)审核的《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塬件。

2、加分

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叁等奖和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经学院组织审核及公示,给予加分,获奖等级对应加分见表5。

表5: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获奖等级对应加分值

奖项

加分

说明

省级二等奖

(成都市一等奖)

10分

1、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成都市系副省级行政单位,成都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省级叁等奖

市级一等奖

(成都市二等奖)

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14日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审核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塬件,过期不再受理。

十四、时间安排

(一)2017年2月24日(周五)-3月14日(周二17:00前),接受考生报名和缴费。

(二)3月15日(周叁)-3月19日(周日),考生通过学院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

(叁)3月15日(周叁)-3月16日(周四),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四)3月17日(周五)-19日(周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

(五)3月10日(周五中午12:00截止)前到学院教务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3月14日(周二)下午14:00申请免试考生参加学校统一考核,3月21日(周二)-23日(周四)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及加分名单。

(六)3月24日(周五,截止时间17:30)考生(含特长生)到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资料、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七)3月25日(周六)上午笔试、下午技能考核和面试。

(八)3月30日(周四)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九)3月30日(周四)-3月31日(周五)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十)4月5日(周叁)学院网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十一)4月5日(周叁)-11日(周二)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4月12日(周叁)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五、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六、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部门

部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邮政编码:610041

学院网址:http://www.cd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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